近日,在某媒体上看到了一则晨光御苑的广告宣传语,其中一的“买房即办房产证”引发了自己的一些思考。首先,先来了解一下房产证的意义。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书面证明文件,由有关部门在所有权转移后通过登记发证手续颁发给产权人的权利证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制度。
根据建设部规定,开发商自房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办理初始登记,产权管理部门在受理初始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产证。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购房人最长应在房屋竣工后五个月拿到房产证。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和测绘成果报告。而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必须提供: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房产证是最能充分证明自己是房子主人的法律证据,是自己对房屋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但是,目前由于种种原因而拿不到房产证者大有人在,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断的产生。因此,盼望如期拿到房产证,在广大购房者中就成为众望所归。
办理房产证的前提就是证件齐全,不存在抵押之类的情况,才可以顺利的取得房产证。而在集体土地上开发的项目、没有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没有经过综合审批或综合审批不合格的项目、土地没有接触抵押或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法院查封的项目、开发商未缴清相关税费的项目等,都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在没有补办相关手续、补缴出让金、解除抵押等程序之前,就不可能拿到房产证。
而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卖抵押房是很普遍的事情,特别是那些资金实力不是很强的中小开发商。银行不会阻止开发商去卖抵押房,因其产权很清晰,银行拿着抵押登记权属证明,有对抵押房的处理权,即使开发商不能及时还款,银行也没有风险。再说,银行也希望开发商早点卖掉房子,不仅可以收回贷款,还可以从客户的按揭中获得一笔收入。
虽然开发商通常是拿房产做抵押,开发商边建房边将房子预售出去,用收进的购房款偿还银行贷款。但一般都和银行之间有协议,可单独为一套房子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更何况解除抵押的钱很快就可以从购房者手里收回来。抵押房应该是先解除抵押后卖房,而现在的市场行为恰好本末倒置,开发商先把房子卖给购房者之后再去解除抵押,一旦开发商的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抵押不能解除,银行随时可以要求法院查封房子,购房者的房产证就可能会成为泡影,或者引发产权纠纷。
因此,也提醒购房者在购买房时,了解项目的抵押情况就显得非常重要。如果存在抵押问题的话,最好要求开发商先解除抵押登记然后再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自己能按时拿到房产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抵押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有“抵押”字样。而选房时一定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还要看审批项目的名称、地址、楼号和建筑面积等,将自己的购房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 |